2024-01-24
发表时间:2025-01-22 08:19:36 来源:食尚健康
为及时、准确掌握市区各大农贸市场“菜篮子”商品供应及价格情况,快速推进价格监测大数据、大平台的建设,切实提高我市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充分的发挥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在价格调控监管、社会公共服务和宏观经济决策方面的非消极作用。江门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以下简称:服务购买方)拟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服务单位,负责协助开展市区农贸市场“菜篮子”商品的价值采集报送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江门市区农贸市场“菜篮子”商品供应情况调查及价格数据采集报送服务”项目
受聘单位负责协助服务购买方每天(含节假日)开展对江门市区5家农贸市场(蓬江区北郊市场、江海区外海中心市场、江海区礼乐中心市场、新会区悦洋市场、新会区德兴市场)的“菜篮子”商品(品种规格详见附件)价格和供应情况做市场调研,每天定期完成价格数据采集和调查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受聘单位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调查人员,负责每天对上述5家农贸市场开展市场调研及价格采集工作,并于每天上午11时前将相关价格数据及调查信息通过指定网络信息系统来进行数据报送。
(二)受聘单位在开展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有监测商品出现非常明显的供应紧张或抢购情况,应迅速调查成因,并及时以电话方式将相关情况上报。
(二)遵守价格法律和法规,市场信誉良好,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社会责任意识强;
(四)具备设立单位信息员岗位条件,有承担价格监测工作任务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协议;
(五)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市场调研人员,专职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及价格数据采报工作,调查人员需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能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地报告价格监测有关数据情况;
(六)受聘单位在开展服务期间,应具备规范建立纸质或电子工作台账条件,台账内容最重要的包含:监测品种名称、计量单位、价格类型、价格情况、供应情况、采报价人员、采集时间等信息。
(七)受聘单位需严格按照《价格监测规定》按时开展价格数据采集报送工作,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价格监测数据、资料;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劳务、报告资料、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按每家农贸市场不高于1000元/月数据采报劳务费标准计算,总报价上限:6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服务购买方将依据选聘的有关要求,组织对应聘单位的资质、经验、信用、报价等因素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签订聘用协议书。
有意提供服务的应聘单位,可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直接将相关应聘及报价材料现场提交江门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查核。
采用一次性全额支付方式,在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费用支付。
(一)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服务工作如期完成,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二)如因服务购买方原因致使服务工作终止,服务购买方应支付受聘单位已完成工作量相应的费用。
(四)受聘单位对服务过程中知悉、获取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如外泄,由受聘单位承担对应责任,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08号2楼江门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江门市价格监测中心)